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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规子规胡不归》第三十一章 不忘山(2)

作者:闻人语wen 字数:1786 书籍:子规子规胡不归

  珍珠浑圆光滑,整个面上泛着一阵洁白诱人的光芒。岩文将它放在手心里欣赏了好久,一直用一种怜爱的眼神望着。

  良久,他冷不丁的道:“你娘还好吗?”

  我躲在岩乐身后,轻轻道:“我娘已经回到黑水河,重新执掌水族,算是好吧!”

  其实他根本听不见我说了什么,唯一听见的只有那个好字,认真的道:“好就好,平安就好。”

  他又看我,“你娘刚恢复灵力就和岩乐一起将你身上另一个魂魄剥离出来,我还担心她的身体,听你说她好便放心了。”

  他似乎有意将这个讯息透露给我,明明我是雪女的女儿,他依然不放心始终认为我与雪女不亲。

  虽然之前我并不知道雪女是我娘,可我从小在雪女身边长大,与她的感情不是旁人可以比拟。

  我不语,这个时候说什么也没用,不如不说。岩文笑道:“我带你们看看不忘山吧!”

  一路上山对不忘山的风光已经有所了解,但对于岩文盛情的邀请,我们不能拒绝。跟在岩文身后,往竹林深处去。

  一开始我以为满山种满竹子,没想到这竹林只是一小片,过了竹林是雾迷云深中的一片房屋。

  不忘山不是简简单单一座荒山,原是别有洞天。以一线天天险作门,保证了不会有人族无意间闯入。

  山门之后,一层轻巧如雾的结界将房屋笼罩起来。我并非肉眼凡胎,自然看得见富丽堂皇的宫殿。

  这是我见过最华丽的宫殿台。琉璃瓦,红木门,台阶都是玉石砌成。这一次我的沉默是被它深深的惊讶住。

  岩乐道:“小时候我在不忘山的时间可比北冥山要多得多呢!我从小就跟在叔叔身边长大。”

 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,岩乐比邑轻尘更能懂我对赵山榆的感情。在与世无争的秦宁之时,赵山榆对我而言如父如兄。我对他的感情是一种与岩乐不同的情感。

  岩文道:“你的房间我还给你留着呢!早让你婶婶给你收拾出来了。只是今日要委屈闻姑娘,没别的空房,只能和岩乐挤一挤。”

  这一路上,我与岩乐同吃同住。尚未出门时,岩乐便按照妖族之利,将他的心头血给我。因此在妖族眼中,我已是岩乐的妻子。

 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,若是不在意显得我太轻浮,若是在意又显得我太古板。岩乐接过话道:“我和人语在黑水河时已经成亲,只是还没来得及告知叔叔!”

  岩文脸色一沉,骂道:“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跟叔叔说,你岂不是轻慢了闻姑娘?好在与你成亲的是闻姑娘,若是别家娇惯的,岂不是要骂咱们尸族不懂规矩?”

  岩乐不语听他骂,能让岩乐这么服气的除了我也只有岩文。即使岩臣偶尔骂他,他都不服气。

  自小在身边长起来,如同亲生父子一般,让我也对岩文多了几分亲近。

  他对我一笑,引我进屋,“你们在这等我一会!”

  只见他转上楼,很快捧着一只盒子下来。他交到我手上,“打开看看!”

  我与岩乐交换眼神,他点点头我才将木盒打开。木盒中摆着一只木发钗和一枚粉色的珍珠。岩乐惊讶的道:“这枚发簪不是我儿时跟着叔叔做的,叔叔怎么还留?”

  岩文道:“这枚珠子是一只千年蚌精吸收天地灵气所孕育出来,也是我送给我侄媳妇的见面礼。这支发簪,岩乐手做,说的是要送给未来的妻子。”

  我没去拿珍珠,反倒拿起那只粗糙简陋的发簪。不得不说,岩乐的手艺比人间打发簪的手艺人差远了。我却喜欢的很,将发簪插进发髻,“你看,好看吗?”

  岩乐扑哧一笑,点点头,“好看,你什么样都好看!”

  我喜欢的哪里是发簪,分明就是做这支发簪的人。那个青葱,轻狂的少年。

  第一次见岩乐笑的如此明艳,他唇角的弧度感染了我和岩文,都不自觉面目含笑。

  晚饭时,我在房屋前坐着。不忘山的风景确实很好,比黑水河、北冥山和任何一个我去过的地方都要好。

  岩文爱好花草,门前一片花圃没有俗世烟尘的气息,让我心情大好。

  叔侄两个仍在喝酒,没有人注意到我悄悄离席,将自己置身于这一片花海中。

  我太专注于五彩缤纷的花丛,压根就没注意到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的岩乐。

  “你怎么会愿意将这支发簪戴上?”

  指尖触碰到我头上的发簪,只敢轻轻的,生怕手上的汗损害了这支发簪,“我…我觉得好看啊!没想到你的手艺还挺好的呢!”

  他轻轻笑,月下看人比平常更添了一种柔美。岩乐猝不及防的吻,让我心惊肉跳。我心底埋藏着的**被他勾出,坦然接受他全部的宠爱。

  没有人族的三纲五常,有的只是最原始的欲望。他全心全意,只想到要怎么完全的占有我。

  他的吻销魂蚀骨,一直刻进我骨子最深处的地方。

  快乐如同激浪,一直冲击着我们的心,如浪击石,带来更大的快乐。两个人的欢乐交织迸发,成为了更欢愉的快乐。

  昨夜的星辰似乎异常明亮,昨夜的风也比平日多了一丝甜蜜。我立在窗边,看晨曦微露。这股天天的风,一直持续到如今,我目之所及的风光变得愈发艳丽。

  岩乐将我搂在怀,静静望着窗外似乎一成不变的风景,“今天的不忘山,似乎比平日的更好看。”

  我盯着他坚毅的脸庞,变得温柔出尘,好看极了。他道:“我在不忘山住了几千年,一开始只有我和叔叔,然后才有了四位婶婶。四婶来的最晚,不过五百年而已。”

  与岩乐认识许久,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说起家中事。也是第一次他真正将我看作他的妻子。

  我不语,听他继续道:“从我被送到不忘山的时候,叔叔就喜欢雪女娘娘,到现在雪女之女都这么大了,他还是喜欢雪女娘娘。”

  他温柔的将我额边的头发挽到耳后,温柔如和煦的太阳笑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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